
东办〔2014〕23号
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城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
领导办点示范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白牙市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国文明县城领导干部创建示范点,实行领导办点示范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白牙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单位以及中央、省市驻东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具体内容
1、督促相关单位和经营户抓好门前“七包”(①包卫生。是指包责任区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基本做到责任区内无烟头、纸屑、痰迹、果皮果渣、污水污泥,环境卫生设施无损坏。②包绿化。是指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行道树、花草和绿化、美化设施。③包秩序。是指责任区内无看相、卜卦、算命、乞讨人员逗留,无乱堆放物品。④包无摊担。是指责任区内无各种店外店及各种临时摊担(政府规定定点安排的除外)等经营行为。⑤包无乱贴乱画。是指责任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电杆、树木上无任何张贴、刻划、涂写。⑥包无乱停乱放车辆。是指责任区内各种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⑦包市政设施完好无损。是指责任区各种市政设施无损坏等)。
2、负责组织开展好责任路段文明劝导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县直机关各单位、白牙市镇政府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向责任县级领导汇好报,迅速开展工作。。
2、县级领导要组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办点示范责任制落到实处。
3、县大督查办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领导办点示范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在东安电视台、东安新闻网、红网东安手机报公布。
附件: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办点示范联系社区及城区街道分配表
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责编:唐亦琦
下载APP